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的文件精神,加快我校网络课程资源与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步伐,为进一步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开展网络课程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面向我校本科生开设的基础条件好、对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创新创业课程。
2.课程组成员至少3位。
3.已列入我校2013-2015年中西部高校提升计划中的慕课、精品视频公开课、视频共享课建设计划的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评选程序
1.为了推动教学单位积极开展网络教学改革,发挥教学单位教学改革自主权与积极性,扩大学生受益面,根据网络教学特点以及各教学单位教学实际情况,本次将推荐指标分配到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评审,并经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报送推荐课程名单。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课程进行评审,符合建设条件的,予以立项资助。
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
学院
| 名额(项)
| 学院
| 名额(项)
|
农学院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
|
园艺园林学院
| 2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2
|
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 2
| 法学院
| 2
|
海洋学院
| 2
| 旅游学院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人文传播学院
| 2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2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4
| 艺术学院
| 2
|
食品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2
| 应用科技学院
| 2
|
体育部
| 2
| 其他相关单位
| 3
|
三、建设经费与建设要求
2016年拟建设网络课程20门,建设经费为2万元/门,建设期2年,经费分两年拨付。
1.2016年,在学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建立并完善网络课程的各项内容,课程视频全部上线,达到开展网络教学的基本条件;
2.2017年,开展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四、项目实施
1.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建设团队应按照《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附件1)的要求,上传或更新课程的各项资源,保证资源的最新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并对课程内容,包括文字和录像等进行严格审核,保证课程不存在思想性、导向性和科学性等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它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不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
2.根据课程负责人建设计划及进度,教务处将组织专家按照《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进行年度验收,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后续资助建设。
五、报送要求
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的老师填写《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2),提交至本单位。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过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按照分配指标确定推荐立项课程,在5月9日(周一)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书4份和汇总表(附件3)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以及申报课程的教学视频(由课程负责人讲授,不超过10分钟)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室),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26787198@qq.com,联系人:王小南、王雪梅,电话:66279089。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网络课程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网络课程建设质量。
附件
1.《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
2.《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3.《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
附件2: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附件3: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