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改革 >> 教学研究 >> 正文
20 2016.04

阅读:

    关于开展校级网络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海大教〔2016〕30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的文件精神,加快我校网络课程资源与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步伐,为进一步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开展网络课程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面向我校本科生开设的基础条件好、对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创新创业课程。

2.课程组成员至少3位。

3.已列入我校2013-2015年中西部高校提升计划中的慕课、精品视频公开课、视频共享课建设计划的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评选程序

1.为了推动教学单位积极开展网络教学改革,发挥教学单位教学改革自主权与积极性,扩大学生受益面,根据网络教学特点以及各教学单位教学实际情况,本次将推荐指标分配到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评审,并经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报送推荐课程名单。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课程进行评审,符合建设条件的,予以立项资助。

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

学院

名额(项)

学院

名额(项)

农学院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园艺园林学院

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

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2

法学院

2

海洋学院

2

旅游学院

2

机电工程学院

2

人文传播学院

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4

外国语学院

2

材料与化工学院

4

艺术学院

2

食品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

应用科技学院

2

体育部

2

其他相关单位

3

三、建设经费与建设要求

2016年拟建设网络课程20门,建设经费为2万元/门,建设期2年,经费分两年拨付。

1.2016年,在学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建立并完善网络课程的各项内容,课程视频全部上线,达到开展网络教学的基本条件;

2.2017年,开展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四、项目实施

1.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建设团队应按照《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附件1)的要求,上传或更新课程的各项资源,保证资源的最新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并对课程内容,包括文字和录像等进行严格审核,保证课程不存在思想性、导向性和科学性等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它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不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

2.根据课程负责人建设计划及进度,教务处将组织专家按照《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进行年度验收,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后续资助建设。

五、报送要求

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的老师填写《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2),提交至本单位。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过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按照分配指标确定推荐立项课程,在5月9日(周一)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书4份和汇总表(附件3)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以及申报课程的教学视频(由课程负责人讲授,不超过10分钟)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室),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26787198@qq.com,联系人:王小南、王雪梅,电话:66279089。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网络课程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网络课程建设质量。

附件

1.《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

2.《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3.《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

附件2: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附件3: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海南大学教务处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 电话:0898-66259273
  • 美工支持/中旗网络 管理登录
  • 校内链接

    -网上服务大厅 -海南大学VPN服务 -海南大学邮件系统 -本科教学一体化平台 -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 -海南大学图书馆
    海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