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6〕第3号)的有关要求,学校于2016年4月19日组织专家对本次申请结题的30项校级教研项目进行了验收评审,其中28个项目(见附件)予以审核通过,同意结题。
对于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拨付项目剩余经费。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学校经费使用要求,进行项目经费报销,所拨付的经费应当在2016年度计划财务处规定的截止报账日期前完成报账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海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验收通过课题一览表》
2016年4月22日附件:2016年海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验收通过课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