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6〕77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项依照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
2015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均属于检查范围。
2.检查内容
本次中期项目检查内容主要为: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3.其它说明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通知,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均使用同一表格。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1式2份)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1份。
以上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稿)于6月20日前,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室)。
联系人:王小南,66279089,邮箱:626787198@qq.com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海南大学2015年度立项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2016年6月3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2016省教研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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