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强化教学基础地位,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6〕15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和省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
(一)课题申请人资格
1.我校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和管理人员。
2.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3.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校级教研课题、省级教研课题项目、省级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均不能申报。
4.已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5.拟推荐省级项目的,申请人只能从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二)立项、评选、推荐名额
1.校级课题立项70项,其中35项为重点资助课题;35项为一般资助课题,重点资助课题将推荐申报省级课题。重点资助课题经费为1万元,一般资助课题经费为0.6万元,分两年拨付。
2.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由各申报单位组织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根据评选结果推荐申报。各单位推荐项目数额如下:
单位
| 申报名额
| 单位
| 申报名额
|
农学院
| 6
| 人文传播学院
| 4
|
园艺园林学院
| 6
| 法学院
| 4
|
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 5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3
|
海洋学院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7
| 旅游学院
| 4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7
| 外国语学院
| 4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3
| 艺术学院
| 4
|
食品学院
| 3
| 体育部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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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科技学院
| 4
| 其他部门
| 7
|
3.申报需严格按照立项指南(详见附件)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项目要从海南大学以及海南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
4.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项目,各单位申报项目中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于总数的60%。
(三)课题立项及验收要求
1.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7年1月;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2.结题验收材料必须包含根据研究成果得出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2篇以上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或1部以上公开发表的包含课题研究成果的著作,研究成果应当标注海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名称、项目编号。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海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4份(附电子版),报送所在单位;
2.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终评,确定校级立项课题,并公布结果。
二、推荐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推荐原则
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重点课题”将推荐申报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如因未获得推荐省级教研课题项目申报资格,而申请放弃校级教研课题立项资格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类项目。
2017年度省级教研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独立设项,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审时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评审,重点项目落选将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
(二)未尽事宜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6〕1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报送
10月10日(周一)下午5:00前,各单位(部门)统一将《海南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海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每个项目提交4份纸质稿),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04室)。
以上各项同时提交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小南联系电话:66279089
邮箱:626787198@qq.com
附件:
1.《海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2.《海南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6〕159号)
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海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2:海南大学2017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3: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