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本科教材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主编(1人)、副主编(不超过3人)均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学科、专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系统讲授本门课程2轮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2.重点资助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教材,具有区域特色与海大特色的教材,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教材。
3.具有完善的教材编写大纲与编写计划,必须在2017年度正式出版,且出版社属于教务处指定范围(附件4),否则不予立项资助。
4.目前尚无同类国家规划教材(含修订版),否则不予立项资助。
5.编写人员(包括参编人员)只能申请1项。
6.立项教材编写负责人应当在计划财务处规定的当年报账截止日前完成经费报账,经费不能跨年度使用。
二、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海南大学2017年本科自编教材资助项目基本信息表》,提交所在单位。
2.各相关单位组织自编教材初审工作,按限定名额(附件3)确定推荐教材,填写“推荐单位意见”栏,说明初审的情况、对教材的评价和初审结论。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资助教材。
三、其他
2017年3月1日前,相关单位将《海南大学2017年本科自编教材资助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1式7份、《海南大学2017年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书稿样书1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04)。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攀;电话:66279089;邮件地址:85938484@qq.com。
附件:
1、海南大学2017年度本科自编教材资助项目基本信息表
2、海南大学2017年度本科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海南大学2017年度本科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各单位推荐名额
4、海南大学2017年度本科自编教材资助项目指定出版社名单
教务处
2016年12月1日
附件1:海南大学2017年度本科自编教材资助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2:海南大学2017年度本科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海南大学2017年度本科自编教材资助申报各单位推荐名额
附件4:海南大学2017年度本科自编教材资助项目指定出版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