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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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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海大教[2017]20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我校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7〕4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含本科、研究生及成人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的成果将优先予以考虑。

近三届已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教学成果内涵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围绕海南十二大重点产业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算起,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成果的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申报单位项目的,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申报个人项目的,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为人师表。

(三)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务管理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四、申报及评选、推荐程序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合计16项和二等奖18项,学校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金。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各单位推荐数额分配如下:

学 院

名额 (项)

学 院

名额 (项)

热带农林学院

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法学院

2

海洋学院

2

旅游学院

2

机电工程学院

2

人文传播学院

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3

材料与化工学院

3

艺术学院

2

食品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

体育部

2

继续教育学院

1

其他

4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提交有关评奖支撑材料。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按规定推荐名额,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在5月15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组织项目评审。

(三)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须从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产生,并经校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推荐。

(四)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正式发文公布获奖名单以及推荐名单。

五、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教学成果奖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1份,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填报;

(二)《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

(三)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者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发表的论文(一式2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2本。

其中,《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稿。

六、其他

校级教学成果奖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向教务处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对于涉嫌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获奖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奖励,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评审推荐教学成果奖是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人:李攀(办公楼104房);联系电话:66279089。

邮箱:85938484@qq.com

附件:

1.《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等填报说明

4.《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教 务 处

2017年4月5日

附件1: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2: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等填报说明

附件4: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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