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带农林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人文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6级动物医学类、机械类等10个本科大类招生专业(见下表)实行“1.5+2.5”培养模式,将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2016级“1.5+2.5”本科大类招生分流专业情况
所在学院
| 专业大类
| 分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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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农林学院
| 动物医学类
| 动物医学、动物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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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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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土地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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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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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类
|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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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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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类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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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传播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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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
| 传播学、广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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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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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前,应当完成上述大类的专业分流工作,确定各专业班级的学生名单,以便顺利启动排课工作。为了保障分流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2018年第一学期工作安排
1.公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第2周,学院统计公布学生第1-3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含全校性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创新创业课程),按招生学科大类进行排序。
2.申报志愿
第3周,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3.名单公示
第4-5周,学院根据《海南大学关于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海大办﹝2016﹞2号)第4条“主要分流方法”的规定,拟定分流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应当按照成绩优先原则,以学生第1-3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含全校性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创新创业课程)高低排序,作为学生行使专业选择权的先后顺序。
4.报送备案
第6-7周,学院确定分流专业学生名单,由院长逐页签字、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格式见附件。如果公示期收到异议,应说明异议处理过程以及处理结果等情况,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5.学校正式发文
二、学院应当结合相关专业的上年度招生指标(或分流指标)、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就业前景以及学生意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学期“学院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1.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工作安排。
2.确定大类涉及各专业的“接收人数、班级个数、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每个专业确定名额限制。
3.应当指定至少3门课程,并明确在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确定课程成绩依据的先后顺序。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5月18日前,“学院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04房),并报送电子稿。
联系人:李攀
联系方式:66279089
邮箱:85938484@qq.com
附件:海南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海南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