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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大教[2017]44号
日期:2017.05.18 点击:

各单位、各申报人:

根据《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7〕70号)文件要求,学校已启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近期,将召开现场评审会,由成果完成人进行现场汇报,专家组评选,完成相关工作。现将评审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会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31日(周三)下午14:30,行政楼301会议室。

二、汇报要求

(一)汇报形式:PPT

(二)每项的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汇报人:成果完成人(每项限1人)

三、汇报内容

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内容:①成果的基本内容;②成果的创新点;③成果的实际效果;④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四、提交材料

PPT汇报材料以单位-成果项目名称为文件名,务必于5月26日(周五)上午10点前由单位统一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所有材料包括汇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成果主要完成人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人:陈婷婷、王雪梅

联系电话:66279089

电子邮箱:757756203@qq.com

特此通知。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