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专家组评审,学校研究决定批准“法学”等24个专业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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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学院
|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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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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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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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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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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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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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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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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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机电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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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理学院
| 农林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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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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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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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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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生命科学与药学院
| 生物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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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生态与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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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热带作物学院
| 生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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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热带作物学院
| 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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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海洋学院
| 水产养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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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林学院
|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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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园艺学院
| 园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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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植物保护学院
| 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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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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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人文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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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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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上述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工作,规范专业管理、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