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金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校级“金课”建设应紧紧围绕“两性一度”的标准,即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按照“先立项后认定”的原则,对于已立项建设的课程,经过不少于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形成课程团队结构合理、课程内容与资源持续更新、教学设计科学、教学效果突出、建设措施有效的课程可申请参加校级“金课”认定。已获校级立项的“金课”需在两年内取得认定,逾期将不再进行认定。
二、申报标准
(一)申报范围:已列入我校2020年公布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均可申报。
(二)课程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同一门课程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门课程。课程组全体成员需具有正确的政治观念,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较为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较为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2.团队成员至少为3人(含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并具备所申报课程的相关教学或管理工作。
(三)课程类型
1.线上“金课”,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构建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的慕课体系。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全国性公开平台。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注重学生批判性思维、合作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2.线下“金课”,即以面授为主的课程,课堂教学是“金课”的主阵地,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程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推动课堂革命。
3.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即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造,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探究式、参与式、个性化教学等多种应用模式,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
4.虚拟仿真“金课”,即“智能+教育”新的教学生产力。学校将重点支持真实实验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的实验。将实验实训教学成为可能,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5.社会实践“金课”,即推动社会实践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比较稳定的实践基地。学校重点支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和社会实践活动转化为具有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撑的社会实践课程,让更多得大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民情,增强服务社会的意识。
6.国际化“金课”,包含双语课程以及全英语(或其他语种)授课的课程。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引领,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加大复合型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将双语教学以及全英语(或其他语种)教学作为推进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国际对话能力的重要途径。其中双语课程中外语授课学时占该课程总学时比例以及授课板书、课件、学生作业、考试试卷使用外文比例均达到 50%以上。外语专业课程和专业英语课程不属于双语课程,不能将双语课程作为专业外语课或翻译课讲授。教师应合理选用高质量、内容正面、涵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的外文教材。
三、申报数量及经费
申报单位
| 名额
| 申报单位
| 名额
|
经济学院
| 4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法学院
| 2
| 热带作物学院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园艺学院
| 4
|
人文传播学院*
| 8
| 植物保护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8
| 动物科技学院
| 4
|
理学院*
| 7
| 林学院
| 6
|
生命科学与药学院*
| 10
| 海洋学院
| 4
|
生态与环境学院
| 4
| 管理学院
| 8
|
机电工程学院
| 6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旅游学院
| 6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6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4
|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10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4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6
| 国际旅游学院
| 6
|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 2
| 体育学院*
| 4
|
应用科技学院
| 8
|
|
|
备注:带*号的学院名额已包含公共课程。
校级“金课”立项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类“金课”的占比各学院可参照国家级“金课”的认定数量,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配,避免出现一个单位只推荐一种类型的“金课”立项,社会实践“金课”立项申报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学院与有关部门共建共享。
学校设立“一流课程”专项经费支持已立项、被认定的校级“金课”建设,各学院应专款专用,根据“金课”建设实际情况分配经费,“一流课程”专项经费的执行须符合学校财务相关要求。
四、申报流程
课程团队申报
所在学院评审推荐
学校审核立项
学校评审认定
未经学校立项或认定的课程原则上不能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金课”。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结合各专业建设要求对本学院的“金课”进行评价遴选,对所推荐课程内容严格审查,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等问题;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均不得推荐立项。推荐立项结果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拟定于6月28日之前报送《海南大学“金课”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海南大学2020年“金课”立项申报课程汇总表》(附件2)以及《学院 “金课”推荐工作情况说明》(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荐校级“金课”立项申报工作,学院作为“金课”建设主体,应对 “金课”的建设全程监管,制定课程建设激励与课程质量保障机制,做到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相辅相成,着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各课程团队应不定期开展集体备课、研讨课程设计,不断完善和更新课程内容,对标省级、国家级“金课”建设标准,逐步打造成为省级、国家级“金课”,助力海南大学“双一流”建设。
联系人:张乔
联系方式:66279089
电子邮箱:993964@hainanu.edu.cn
附件:
1.海南大学“金课”立项建设申报书
2.海南大学2020年“金课”申报课程汇总表
3.学院 “金课”推荐工作情况说明
4.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务处
2020年5 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