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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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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级教学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08]1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8]40号),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度省级教学团队推荐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学团队(本科)的基本要求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如省级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省教育厅教改科研项目立项等。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自编有公开出版的教材。教材使用效果好,有一定使用面。 二、材料报送 请在2008年5月30日前,将《200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八份,见附件)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815827434@qq.com。 联系人:郭桂英(66279089;13707575183) 三、有关说明 200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加强建设教学团队”,也可以参加本年度省级教学团队的推荐申报活动。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 2. 200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0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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