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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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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执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08]31号)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本级单位结余指标管理暂行办法》》、《海南大学关于加强2008年经费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单位督促以下各项目主持人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抓紧执行项目使用计划,务必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该专项经费使用完毕,并办理完财务报销手续。 根据以上文件的要求,需在2008年12月15日前经费使用完毕的项目如下(其各项目支持人和资助金额详见附件):

1、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建设项目; 2、2007年度国家级特色专业、2007年度省级特色专业; 3、2007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2005、2006、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2006、2007年度校级精品课程; 4、海南大学2008-2009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并资助项目; 5、原海南大学2006-2007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并资助项目; 6、原热带农业大学2006年以前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并资助项目; 7、2007年度省级教学团队; 8、2008年自编教材资助项目。 附件:“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专项经费使用计划一览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附件:“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专项经费使用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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