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新一轮高等教育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即将启动,为全面做好准备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教学成果含义及申报范围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成果内容: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其它。 4.成果涉及层面: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其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第一主要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均属海南大学。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 2、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是2005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已获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奖申报。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提交有关评奖支撑材料。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11月7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并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拟定获奖项目。 (三)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5天,如无异议,将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教学成果奖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 (二)《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2,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填报)1份; (三)教学成果为教材的,提交1本(套)样书。 (四)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其佐证材料不以2005年为限。 其中,《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奖励办法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立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项,学校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金,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教学成果进行评审奖励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引导性措施,也是一项学术性、政策性很强,严肃而又复杂的工作。本次校内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尤为重要,获奖成果可能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奖项的角逐。请各有关单位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凝练、整合本单位的优秀成果,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于11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19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E-mail:jwc@hai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桂英、符金万,联系电话:66279089。 附件:1.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填报说明 2.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 3.材料准备的若干建议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www.hainanu.edu.cn附件1:海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填报说明
//www.hainanu.edu.cn附件3.材料准备的若干建议
//www.hainanu.edu.cn附件2.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