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0〕1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0年度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7)。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结题申报
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8日(周五)。申报者需用火狐浏览器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具体要求见《省级教研项目结项材料提交说明》(附件1)。
四、结题材料
1.项目《任务书》、《结项报告书》、《经费决算表》各一式2份; 如立项当年未填写项目《任务书》,结项时需提供项目《申请书》及立项文件。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2套(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2套。
五、其他要求
1.项目结题申报材料除网上提交外,纸质版经单位审查后,由所在单位于2021年1月4日(周一)前统一报送至到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室),完整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结题汇总表(附件5)一份(单位盖公章),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见《省级教研项目结项材料提交说明》(附件1)。
2.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3.各单位请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顺利。
联系人:齐恩鲁,66279089;
邮 箱:181662@hainanu.edu.cn
附件:
1.《省级教研项目结项材料提交说明》
2.《海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3.结项材料统一格式
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5.《海南省高等学校教改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7.《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8.《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