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0〕191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参加2019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项依照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均属于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中期项目检查主要内容为: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其它事项
1.根据海南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中期检查将作为高校教改项目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2.检查范围内每个未结题项目均要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一式二份(含研究成果复印件)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1月4日(周一)前,纸质稿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室),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齐恩鲁
联系电话: 66279089
邮 箱:181662@hainanu.edu.cn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琼教高〔2020〕191号)
2.《海南大学2019年度立项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