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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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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海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资格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所有成员都必须具备完成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校级教研项目、省级教研项目、省级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均不能申报(参考名单详见附件3)。

(五)已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本项目。

(六)申请人如获得参加省级教研项目推荐,将不得参加省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二、申报类别、层次

本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分本科教育专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和课程思政专项三个类别,各类别分校级和省级两个层次。

(一)本科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

1.本科校级项目分重点项目11项和一般项目55项;省级项目分重点项目11项、一般项目21项,自设项目4项。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校级项目分重点项目3项和一般项目27项;省级项目分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7项,自设项目2项。

3.立项为校级重点项目的,直接推荐为省级重点项目;立项为校级一般项目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为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学校自设项目。如因未获得推荐省级教研项目申报资格,而申请放弃校级教研项目立项资格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研项目。

4.项目资助经费

校级项目经费根据学校实际下拨经费分2022、2023两个年度平均拨付;省级项目将根据省财政实际下拨经费一次性拨付,其中省级学校自设项目省财政无经费支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校级项目推荐为省级重点项目和省级一般项目的,不再享受校级项目经费资助。

(二)课程思政专项

1.本次课程思政专项直接申报省级课程思政专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5项。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专项申报另行通知。

2.申报项目必须是已立项的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教育研究专项、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典型案例或2021年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典型案例之一。

3.项目资助经费将根据省财政实际下拨经费情况,一次性拨付。

三、项目评审及立项

(一)本次校级项目采取不限额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立项。

(二)各项目申报需严格按照立项指南(详见附件4)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项目内容要从海南大学以及海南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

(四)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教研项目。

四、项目验收要求

(一)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21月;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按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材料必须包含根据研究成果得出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中文核心期刊(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或在其他公开出版的正规刊物(中国知网可查证,不包括电子期刊)发表2篇相关教研论文,或1部以上公开出版的包含课题研究成果的著作;所有研究成果应标注海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省级项目的研究成果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标注。

五、材料报送

本科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的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课程思政专项的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5)和汇总表(附件2)交至所在部门或单位进行审核。各部门、各单位2021年12月1日下午5:00前统一将纸质稿申请书(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本科项目、课程思政专项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室、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报送到研究生处培养办(行政办公楼308A室)。

以上各项同时提交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本科项目、课程思政专项

联系人:潘学松、齐恩鲁,联系电话66279089

邮箱:181662@hainanu.edu.cn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项联系人:

联系人:单文启、易朝晖,联系电话:66279062,

邮箱:yjspyb@hainanu.edu.cn

附件:

1.海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海南大学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海南大学教改(含省级、校级)在研项目、省级科研在研项目一览表

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5.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6.2022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021年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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