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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2009.05
关于文理科实验班课程授课资格的相关通知
日期:2009.05.22 点击: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促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现特色人才培养目标,现对单独为文理科实验班开课的授课教师资格规定如下: 1、原则上要求理论课主讲教师专业技术职称高级以上,实验课主讲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级(或硕士)以上。 2、授课教师近3年内课堂教学学生评估为“良好”以上,其中评估为“优秀”的次数达80%以上。 3、凡文理科实验班任课主讲教师需填写《海南大学文理科实验班授课申请表》,经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授课。 附件:海南大学文理科实验班授课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www.hainanu.edu.cn海南大学文理科实验班授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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