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03 2012.07

阅读:

    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申报2012年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12]30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加强学校内涵建设,配合实施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各项目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学校近期将开展2012年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自编教材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主编为我校在编教师。 二、申报条件

自编教材编写原则上设主编1人,副主编1~3人,参编人数不限。

1.主编的条件

(1)原则上是我校在职或在岗科教人员;

(2)在本学科、专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系统讲授本门课程3轮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是我校重点学科带头人。

2.副主编的条件

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教人员。

3.参编的条件

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优秀中级职称者。

4.编写人员(包括参编人员)只能申请1项,已申请学校自编教材立项尚未出版的,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三、资助原则

1.申报教材必须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相对应;自编教材必须从教学实际要求出发,反映和吸收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前沿动态;必须符合教学规律;必须突出学科优势和特色,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编写出的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科学性、系统性、新颖性、启发性和适用性。

2.申报的自编教材应属教学所需而市场尚无此类的教材;或所编教材水平明显高于已有的同类教材;或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材。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凡不具备出版高质量、有特色教材的条件和国内已有同类较高质量教材的,学校将不予审批出版。

3.所有参编人员必须曾从事过该教材适用课程的教学工作,要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料,且具备较强的编写能力。

4.教材要具有使用相对稳定性,并且达到一定印量的教材,才考虑推荐出版。

5.申报的自编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泄露国家机密。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参加申报:

1.同已出版的同种类教材,在内容、体系、编写等形式上相似,又无显著特点。

2.内容粗制滥造,政策性、思想性、科学性错误较多。

3.侵犯他人版权者。

4.其他类似以上情况。

五、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海南大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表》,提交申请报送二级教学单位;

2.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自编教材初审工作,根据初审情况,各学院推荐1-2部自编教材,然后填写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说明初审的情况、对教材的评价和初审结论;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教材;

4.编者需与教务处签订编写教材承诺书,拟定的出版社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签订教材出版合同。

六、提交材料要求

请登陆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表》、《海南大学2012年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12年10月21日前统一将申报表1式7份、汇总表(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及书稿样书1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213)。

联系方式:李 攀 电话:66279089

邮件地址:85938484@qq.com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www.hainanu.edu.cn //www.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教务处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 电话:0898-66259273
  • 美工支持/中旗网络 管理登录
  • 校内链接

    -网上服务大厅 -海南大学VPN服务 -海南大学邮件系统 -本科教学一体化平台 -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 -海南大学图书馆
    海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