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加强学校内涵建设,配合实施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各项目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学校近期将开展2012年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自编教材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主编为我校在编教师。 二、申报条件
自编教材编写原则上设主编1人,副主编1~3人,参编人数不限。
1.主编的条件
(1)原则上是我校在职或在岗科教人员;
(2)在本学科、专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系统讲授本门课程3轮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是我校重点学科带头人。
2.副主编的条件
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教人员。
3.参编的条件
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优秀中级职称者。
4.编写人员(包括参编人员)只能申请1项,已申请学校自编教材立项尚未出版的,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三、资助原则
1.申报教材必须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相对应;自编教材必须从教学实际要求出发,反映和吸收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前沿动态;必须符合教学规律;必须突出学科优势和特色,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编写出的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科学性、系统性、新颖性、启发性和适用性。
2.申报的自编教材应属教学所需而市场尚无此类的教材;或所编教材水平明显高于已有的同类教材;或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材。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凡不具备出版高质量、有特色教材的条件和国内已有同类较高质量教材的,学校将不予审批出版。
3.所有参编人员必须曾从事过该教材适用课程的教学工作,要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料,且具备较强的编写能力。
4.教材要具有使用相对稳定性,并且达到一定印量的教材,才考虑推荐出版。
5.申报的自编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泄露国家机密。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参加申报:
1.同已出版的同种类教材,在内容、体系、编写等形式上相似,又无显著特点。
2.内容粗制滥造,政策性、思想性、科学性错误较多。
3.侵犯他人版权者。
4.其他类似以上情况。
五、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海南大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表》,提交申请报送二级教学单位;
2.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自编教材初审工作,根据初审情况,各学院推荐1-2部自编教材,然后填写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说明初审的情况、对教材的评价和初审结论;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教材;
4.编者需与教务处签订编写教材承诺书,拟定的出版社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签订教材出版合同。
六、提交材料要求
请登陆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表》、《海南大学2012年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12年10月21日前统一将申报表1式7份、汇总表(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及书稿样书1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213)。
联系方式:李 攀 电话:66279089
邮件地址:85938484@qq.com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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