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期中考试工作方案(试行)》(海大教〔2023〕86号)的相关要求,我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生期中考试定于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所有修读公共数学类、公共物理类、公共化学类、公共生物类、大学英语等理论课程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考试时长60分钟/场次,卷面总分100分。
具体考试场次安排如下:
日期 | 场次1 | 场次2 | 场次3 | 场次4 |
11月11日 | 08:00-09:00 | 10:00-11:00 | 15:00-16:00 | 17:00-18:00 |
11月12日 | 08:00-09:00 | 10:00-11:00 | 15:00-16:00 | 17:00-18:00 |
11月13日 | 08:00-09:00 | 10:00-11:00 | 无 | 无 |
学生通过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对考生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巡考及监考
监考教师在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中查询监考任务,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教务办联系。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校内课程考试监考操作流程”进行监考;巡视员应严格按照“期中考试巡视工作要求”进行巡视。
四、成绩计分
考生违纪、无故缺考,成绩以零分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需提前三天向任课教师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成绩按期末考试成绩计。
期中考试成绩将作为总评成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总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评成绩 = 期末考试×50% + 期中考试×20% + 平时成绩×30%。
五、成绩录入
(一)期中考试成绩录入关闭时间:2024年11月20日23:59:59。
(二)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考核的成绩评定并录入学校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如不按时提交、报送成绩,学校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