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现组织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通选课程,开课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1月3日。本次为普通面授课程申报,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课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讲授课程与本人专业教育背景一致。美育、心理辅导、救护救生、安全教育、就业及创业、技法等课程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原则
(一)为使学生能深入了解自由贸易港相关知识,请相关专业教师积极申报开设自贸港行业知识系列课程(隶属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
(二)清廉文化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请相关专业教师积极申报开设清廉文化知识系列课程(隶属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
(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文件要求,请相关专业教师积极申报开设相关课程(隶属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
(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请相关专业教师积极申报开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知识系列课程(隶属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
(五)为提高学生文化艺术素质,提升学生审美观和审美能力。请相关专业教师积极开设申报公共艺术类通识课程。
三、可申报门数及课程容量
(一)理论课程教学班的基本人数为90人,原则不超过120人;技法类课程教学班的基本人数为35人,最高人数可根据教学条件确定。
(二)开课申请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往年的选课数据、教学场地以及申请开课教师教学任务等情况确定教学班的实际容量。
(三)根据《海南大学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公共艺术类通识课程至少修读2学分,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程至少修读2学分,请教师选择以上两类课程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通识通选课开课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二)申请开设通识通选课程的任课老师按要求填写《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程开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3)。
(三)请任课教师11月4日前将《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程开课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0222@hainanu.edu.cn。
五、申报课程审核
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新申报的通识通选课程进行评审,以确保新申报通识通选课程的质量,评审结果通过海南大学教务处网站发布。
六、其他说明
通识通选课教材实行教师推荐、学生自愿采购的原则,不统一订购教材。任课教师不得擅自销售教材或参考资料,如有违反按教学事故相关条款处理。
联系人:蒙美娟,电话66262267 ,办公地点:行政楼102室
附件:1.通识通选课申报开课流程
2.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程开课申请审批表
3.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程教学大纲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