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完全学分改革工作要求,学校将逐步完成学分制改革,本学期儋州校区所有专业、海甸校区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含软件工程 NIIT),拔尖教育(卓越班和实验班)相关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保持原有学年学分制不变。其他所有专业进行完全学分制改革。根据《海南大学本科生选课及修课管理办法(试行)》及教学的工作安排,学校将分批次组织 2021—2022 学年第 2 学期的选课工作,现将选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课要求:
(一)学分制改革专业选课要求
1.学生选课必须以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在学业导师指导下,完成本学期的选课。
2.每学期学生修读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数一般以 22 至26 学分为宜,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的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 20学分,不得高于 36 学分(辅修专业为 46 学分);每学期修读课程的门数上限一般不超过 15 门(辅修专业为 20 门)。
3.选课应优先保证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一般应在选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基础上,再选修与必修课时间不相冲突的选修课。对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修课程。
4.对于需要多学期修读才能完成的课程(如大学英语等),学生应连续选课学习。
5.学科基础课中同一门课程若开设不同类型(如“高等数学”分别开设“高等数学 A” “高等数学 B” “高等数学 C” “高等数学 D”),学生应根据主修专业培养方案选择课程类型。
6.非外语专业学生每学期只能选一门公共外语课。
7.应确保所选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在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原则下选择授课教师和修读课程。一学期内有多位教师同时开设同一门课程,在教学班容量许可条件下,学生可个人学习特点自主选择授课教师和上课时间。
8.应优先选高学分的专业核心课程,再选必修课程(含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程),其次选选修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和通识通选课);同一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原则上应同时选课修读。
9.每门课程教学班选修人数达到规定方能开课。原则上选课人数不足 30 人,原则上不得开班。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但选修人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学生人数的1/2。达不到开班人数的课程,选择该类课程的学生须改选其他任课教师的同类课程或另选其他课程。
10.选课实行先选先得,满额为止。
11.学生只能选修本人就读校区的课程,不可跨校区选课。
12.凡选上的课程,学生应当参加该课程所有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考核;未参加所选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考核,课程期末成绩记为 0 分。申请免听获批准后,根据免听管理办法执行。
(二)非学分制改革专业选课要求
学生对于预置的课程,原则上不能进行退课,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选修课、通识课、重修补修等课程的选课。
二、选课安排
(一)第一轮为正选,按照高年级优先的原则分批选课。
1.第一批次选课
选课对象:2018、2019 级学生;
选课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8:00—12 月 30 日上午 8:30;
选课类型:进行重修、补修选课;专业选修课选课、通识课选课。
2.第二批次选课
选课对象:2018、2019、2020 级学生;
选课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8:30-12 月 31 日上午 9:30;
选课类型:进行重修、补修选课;专业选修课选课、通识课选课。
3.第三批次选课
选课对象: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选课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11:30-2022 年 1 月 3日上午 10:30。
选课类型:进行重修、补修选课;专业选修课选课、通识课选课;必修课选课。
(二)第二轮:对第一轮因选课人数不足停开课程而未能选课的学生进行重新选课。
选课对象: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选课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30-1 月 12 日上午 8:30。
选课类型:进行重修、补修选课;专业选修课选课、通识课选课;必修课选课;跨专业选课。
(三)第三轮:补、退选
选课时间: 2022 年 2 月 20 日上午 9:30-2 月 25 日上午 11:30;
选课对象: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选课流程
登陆海南大学“网上服务大厅”→进入教务系统→进入培养管理→选课管理→学生选课中心,选择相应课程,点击选课(备注:在数据测试期间选课无效)。在选课结果中查看已选课程,以确定选课是否成功。
教 务 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