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5年7月7日至17日举行,为保证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课程考试的排考工作已完成,各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请师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教研办联系。
2.监考员、巡视员及送卷教师应当在正式开考前20分钟到达岗位。
3.各学院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及监考员的培训工作,并协助学校做好考试违纪学生的教育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以及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期末考试期间学校设立考试办公室:
海甸校区:办公楼一楼教务科(107室),电话:66279058。
城西校区:综合教学楼七楼7C02室,电话:66960707。
6.学校已安排好车辆解决海口两校区之间监考、送卷、巡视等人员的乘车问题。考试期间请按照《关于期末考试间调整海甸校区与城西校区通勤车部分发车时间的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的时间、地点乘车。
附件:
1.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海甸校区)工作要求
2.关于期末考试间调整海甸校区与城西校区通勤车部分发车时间的通知
以上附件请登录教务处网页浏览或下载。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海甸校区)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