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部)及直属单位:
自学校发布“召开教育教学工作研讨会通知(第一次)”以来,全校教职工已提交近80篇教研论文,涉及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理念、专业设置与精品课程建设、双语课程和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学生素质培养、教学督导等内容。学校决定,以认真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全面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为主题,在4月份召开教育教学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4月24日(星期二)
2.会议地点: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3.议程安排:
上午:7:45 领取会议材料,入场
8:00 主持人宣布开幕
8:02 校领导致辞 8:10-9:30 会议代表主题发言(每人10分钟)
9:30-10:00 会间休息
10:00-11:10 会议代表主题发言(每人10分钟)
下午:15:00-16:20 分组讨论(详见附件)
16:30-17:10 各组召集人汇报讨论情况
17:10-17:40 校领导总结发言
17:40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与会人员:校领导、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实验的副院长(副主任)、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员、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研讨会论文作者。欢迎广大教师踊跃参加。
5.教学工作研讨会主题发言安排事宜另行通知。附件:海南大学教育教学工作研讨会分组讨论安排表 二○○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 海南大学教育教学工作研讨会分组讨论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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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人文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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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学院、生命科学与农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公共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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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自行决定参加讨论的组别。
2.各召集人应当做好讨论会记录和小结,并在讨论结束后向大会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