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
现就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提交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任课教师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尽快完成课程考核的成绩评定,并及时录入学校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总评成绩按百分制整数记分,检查无误后提交。
二、本学期开课的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关闭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23:59:59。
三、安排在假期内进行的实践课等课程成绩提交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教职工正式上班之日起第六个工作日,各学院填报《海南大学学生成绩报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五、课程考核成绩以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原则上,课程总评成绩 = 平时考试*40% + 期末考试*60%;对于学校统一安排期中考试的课程,课程总评成绩 = 平时成绩*30% + 期中考试*20% + 期末考试*50%。如课程教学大纲中的成绩构成比例非默认值,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变更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比例。
六、各位老师应按时完成各门课程成绩的录入、提交工作,通过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下载和打印成绩登记表,并将成绩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开课学院教务办。
七、教师不按时提交报送成绩、因个人原因导致学生成绩错误等,对学生缓考、补考、评奖评优、推免等方面造成影响的,学校将根据《海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海大办〔2021〕74号)相关规定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