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基础生物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的管理运行,明确工作人员职责,保障实验教学、科研服务、安全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海南大学生命健康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主任、实验教学管理员、实验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第二章 岗位分类及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为了保证实验中心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和进行,对实验中心主任制定如下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实验课教学改革,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及相应课程建设工作。
3.负责实验中心购置仪器的审核、经费的使用及审批工作。
4.负责制定实验中心的规划和建设、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5.负责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年终考核工作。
6.本职责若与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冲突,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执行主任岗位职责
为确保实验中心各项工作顺利的进行,对实验中心执行主任制定如下岗位职责:
1.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做好实验中心的各项工作。
2.负责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3.组织中心的实验教学和改革工作。
4.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制定实验中心中、长期发展建设目标。
5.协助中心主任制定实验课教学计划,安排实验课,聘任实验教师。
6.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做好实验工作总结。
7.若本职责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有冲突,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出勤、考核、学习和管理等工作。
2.协助中心主任完成仪器设备、实用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
3.负责中心资产管理。
4.负责中心环境建设。
5.负责中心安全检查。
6.若本职责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有冲突,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实验课任课教师的岗位职责
1.根据教学、科研任务,制定实验计划。
2.参与编写实验讲义和实验指导书,并承担学生实验指导工作(包括辅导答疑、批改实验报告及评定学生实验成绩,记录实验教学情况,完成实验总结,提出实验改进意见)。
3.制定有关实验室建设方案,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提高实验课程质量。
4.承担实验室有关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维护、故障诊断和排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独立设计、加工特殊装置或零部件,编制工艺流程,解决某些关键性问题。
6.分析本职岗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实验室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7.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
五、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为配合好实验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活动,保证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对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1.极参加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认真完成实验中心主任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实验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协助教师作好学生实验技术的指导工作。
3.掌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有关实验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方法,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4.认真完成实验教学工作
实验前
(1)应事先与指导教师沟通,提前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试剂等实验所需用品。
(2)安排好学生实验位置,列好实验用品清单,对进实验室的学生责任落实到人(如实验用品、仪器、仪表、玻璃仪器、实验台、实验凳等均要编号,按实验组落实到每个学生)。向学生介绍实验室有关要求和实验习惯扣分标准。
(3)对特殊物品、药品做好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对实验室仪器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制定工作,并负责对学生所用仪器操作的培训和仪器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实验中
(1)实验技术人员要提前10 分钟到实验室。
(2)实验过程中不能擅自离开岗位,要随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验过程中遇到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试剂等实验用品问题,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
(3)认真纠正学生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使用错误,及时指出、记录学生不良的实验习惯,实事求是给出学生实验习惯分。
实验后
(1)安排好值日生,使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并记好工作日志,方可离开实验室。
(2)做好仪器设备的收缴工作,并负责损坏丢失物品的赔偿与收缴工作。
(3)作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4)对特殊药品、材料、废液做好处理工作。每学期结束后作好仪器设备、材料的清理和核对工作。
5. 做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配件、器材、低值易耗品、材料、仪器说明书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作到帐、物、卡相符。
6.负责新进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和编制仪器设备的信息管理数据库,落实计算机管理制度。
7. 努力完成实验中心主任交给的实验技术管理和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8. 填好实验技术人员工作日志,包括工作内容、安全、环境检查情况及实验中心建设情况等。
第三章 考核与附则
1. 中心开展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年度结合教学反馈、设备运维、安全记录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优挂钩。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基础生物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海南大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