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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课教师每学期课程开始的前两周内提出申请,填写《海南大学课程考核成绩比例变更申请表》,附课程教学大纲,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如成绩比例与课程教学大纲一致的,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如成绩比例与课程教学大纲不一致的并有充分理由确需调整的,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批准,另外还应及时调整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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