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我校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校选课)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5月08日。本次为普通面授课程申报,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课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讲授课程与本人专业教育背景相一致。承担心理辅导、救护救生、安全教育、就业及创业、技法等课程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中级。 二、申报流程,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可申报门数及课程容量等说明
1.每位教师可申请开设教学班总量不超过2个。
2.理论讲授课程教学班的人数容量设置最低为90人,最高为156人;技法类课程教学班的人数容量最低为30人,最高人数可根据教学条件确定。
3.开课申请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往年的选课数据、教学场地以及申请开课教师教学任务等情况确定教学班的容量。
4.本学年学校不受理新开课程申请,教师申请开设校选课请从现有的校文化素质选修课程库中选择。 四、申报课程评审
课程申报完成后,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海甸校区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以确保校选课的质量,满足学校对校选课课程类型的整合要求,并通过海南大学教务处主页发布评审结果。
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由该学院组织人员评审并公布结果。
五、其他说明
1.拟申报校选课但暂没有职工号的教师,请先与教务处综合培养科联系。
2.根据《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校选课不统一订购教材,实行教师推荐,学生自行采购。任课教师不得擅自销售教材或参考资料。 联系方式:蒙老师(海甸校区),电话66262267;
范老师(儋州校区),电话23300685。附件: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申请开课流程
附件: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申请开课流程